|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四十二项任务办结销号情况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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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问题 截止2025年初,兰州市仍有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7277辆尚未淘汰,老旧机动车淘汰进展相对缓慢。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整改目标: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要求,加快完成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的淘汰任务。 (二)整改措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将7277辆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按属地原则分解下发任务清单,指导各交警大队通过催办告知、路面查缉、日常管控、宣传引导、开展“敲门行动”等手段措施,开展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报废整治行动。 三、整改结果 截止2025年10月10日,我市已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6771辆,完成任务总数的93%,剩余506辆未完成,占总数的7%。 剩余未报废的506辆,均属未达到报废标准仍正常使用、正常参检车辆,不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机动车辆报废情形,车辆所有人如无意愿且不主动申请提前报废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依据强制要求。 综上,2025年底达到报废标准的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已“应销尽销”,剩余未报废淘汰车辆市局将持续跟进部署,引导报废。 四、整改结论 2025年10月11日,兰州市公安局按照《兰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四十二项问题整改任务。 以上公式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整改完成情况存在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至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931-8344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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