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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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4年4月25日至6月30日对兰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公安局党委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高站位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成效目标,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成效。经过集中整改,市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36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30个,整改问题完成率83.33%,119条整改措施已落实103条,整改措施完成率86.55%。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站位安排部署。收到反馈意见后,市公安局党委迅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市委张晓强书记在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进一步靠实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高标准细化措施。市公安局党委逐条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大类36个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反复研究讨论,经局党委会议审议,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审核同意,制定《中共兰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有针对性提出119项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成效目标、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清单化”管理,实行三方对账机制,全程督促责任单位紧盯“时间表”“路线图”推进落实,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三)压实整改责任,高要求推进落实。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落实警示警醒,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局党委班子成员开展了一次集体约谈,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充分发扬斗争精神,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层层传导责任压力,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切实以高质量整改成效提高局党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会后,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落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也分别对各分管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确保巡察整改责任传导到位。 (四)落实整改要求,高质量剖析检视。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甘肃、兰州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目的。 (五)强化监督指导,高质效抓好整改。市公安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设立巡察整改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检查抽查、专项督察等方式,对各单位推进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既整改具体问题、又查改共性问题,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效果可感可及。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班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全过程动态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对账销号机制,严防责任空转、任务搁浅,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进一步强化“第一议题”的制度性要求。始终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党委会议和党委(扩大)会议“常设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首要任务”,8月6日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12次,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兰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对标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及时完善学习计划,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专题学习内容,坚持做到应学即学、应学必学、应学尽学。10月份,组织党务专干深入基层党组织检查指导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对各级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执行不严格的点对点反馈、面对面指导,确保“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到位。 (2)进一步强化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上率下带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推动形成学贯浓厚氛围。持续加强政治忠诚、爱国主义、形势政策和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增强民辅警职业归属感、认同感,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坚持和完善“五学联动”机制,实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逐级强化基层党组织学习主体责任,推动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3)进一步强化学用结合,铸牢忠诚警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加强政治忠诚、爱国主义、形势政策和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增强民辅警职业归属感、认同感,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持续开展公安队伍思想状况调研,通过“线上问卷”“线下访谈”,摸实情、找问题、提方法,梳理汇总意见建议,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和“一事一策”风险管控工作,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严格执行《甘肃省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网络行为“十严禁”》《兰州市公安局微信工作群使用保密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全市公安机关民辅警使用网络行为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活动,查漏补缺,坚决杜绝民辅警在社交媒体发布不当言论或涉警负面信息。 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有关要求。 (4)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推动执法监督完整闭环,加速推进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应用,严格落实“五级审核把关”,全市289名法制监督员全部入驻基层所队,及时发现和纠正接处警、受理立案环节存在的执法问题,从执法源头解决“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拖不决”等执法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积案清理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研究制定《案件巡查方案》,采取分片包抓方法,每月抽取各单位有条件办理但暂未办结的案件进行阅卷评查,全面审核案件事实、办案程序、证据材料、法律适用等方面,有效推进一批“久拖不决”案件的办结。推进信访“控增减存”专项工作,对各级交办的信访案件逐级分类落实领导包案,强化“接诉即办”“首接首办”责任,实现信访事项从登记、告知到办理、审结、回复的闭环运行,有力推进信访事项系统化解。截至11月底,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共阅批群众来信344件,接待信访群众147人次,办理上级部门交办重要信访事项107件,化解信访积案87件。 (5)积极落实便民利企举措,着力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以高质量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涉企案件的办案进展,对巡察反馈未办结涉企案件,认真梳理查找原因,制定一案一措施,加大力量投入,加快办案进程,确保每一起涉企案件依法快速办理,全力以赴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全面梳理警种政务服务事项,核实可全程网办项目,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结合实际调整更新平台网办事项深度。截至目前,新增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事项19项,提升10.06%。 (6)交通管理“一难两乱”整治成效明显。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停车综合治理。报请市政府审定,印发《兰州市中心城区停车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24-2026年)》,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停车综合治理工作。全域排查疑似改变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地下车库)使用性质单位,核实确认1处,下发《停车场限期整改通知书》,已恢复停车场使用性质。摸排投入使用的地下车库被改变为洗车房、仓库及汽车美容店等经营场所20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释放泊位22个。8月中旬,在各类新媒体集中开展“兰停序”微信小程序推广宣传工作,同时加大各车驾管窗口大厅定点宣传“兰停序”力度,截至目前,“兰停序”微信小程序累计用户已达11.31万人,增加17.9%。紧盯停车场动态信息联网接入,指导停车场经营单位升级道闸设备,传输动态泊位信息,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备案停车场2221处、377073个泊位纳入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其中,1594处联网停车场、282149个泊位实现信息动态传输。 3.持续强化公安机关“打”“防”“管”“控”等核心职能。 (7)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的修订完善,积极推进法治兰州建设。牵头制定并提请审议的《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已由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于2024年4月30日审议通过,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批准,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组织人员深入出租车行、公交、轨道公司等开展广泛调研,征求一线执法单位建议,完成《兰州市城市汽车客运治安管理办法立法建议书》起草工作,并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论证研究《立法建议书》,持续推进立法工作。 (8)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治安管理工作,主动融入党建引领“田字型”基层治理,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做到全市731个行政村全覆盖,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团队、信息员等作用,主动收集掌握各类线索,加大矛盾纠纷摸排掌控,累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513起,化解23906起,化解率97.5%。依托警务云风险防控模型,挖掘潜在社会风险,形成群防群治、共建共治的基层治理生动局面。2024年以来,常态化开展“地毯式”治安清查,集中统一行动15次,清剿安全隐患1120余处,整治治安突出问题130余条;设护学岗864个,调整优化140处,覆盖率由84.6%提升至100%,日均出动警力6900余人次;全覆盖式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第一课”以及校园保安员岗位技能培训活动,年内涉校安全案事件“零发生”;首创“1123”网约房管理模式,打造信息汇聚省市一体1个系统、平台上线验证标识1道关口,房源核验线上线下2个环节,实人登记自主选择3类模式,网约房纳管率达100%。 (9)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深挖,对群众反复举报、多次查否的线索,开展大起底和回头看,2024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受理核查涉黑涉恶类线索130条,截至目前办结111条。强力部署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提质增效,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斗争新增战果11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个、恶势力组织4个、村霸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1人,破获刑事案件204起,查扣查封房产296套,面积110921.87平方米;查封地产1处,面积13082平方米;冻结涉案账户7个,冻结资金6846469.36元,扣押涉案赃款223万元。 (10)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成效显著。发起集群战役3起,电诈发案连续42个月下降,连续2年起诉电诈及关联犯罪嫌疑人1500余人,是2022年的2倍以上;“两卡”战果转化率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挽回群众损失1.21亿元,为历年最高;封堵涉诈APP、网址1.6亿个,直接避免群众损失5.4亿余元;拦截涉诈资金1000余万元,黄金1.5公斤,打掉洗钱团伙29个;打掉1个冒充微信400号段客服实施电诈犯罪团伙,串并全国案件81起,涉案金额286万元。 (1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得到提升。聚焦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逐一梳理、落实责任,治理城市道路隐患路段10处、国省道及农村道路隐患路段18处、高速公路隐患路段4处。持续以城市交通乱象道路为重点区域,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一盔一带”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对象,分类施策,精准打击。按照“高峰交通疏导、平峰巡逻保畅、常态纠违整治”的勤务模式,常态化开展重点路段交通保障。今年以来,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23.8万余起。持续强化高峰拥堵整治工作,先后对北滨河路居然之家、南环路民大隧道至五泉天桥下、五里铺什字、佛慈大街、兰工坪、省博物馆门前、白塔山隧道周边、庆阳路与静宁北路口、庆阳路与酒泉路路口、火车站站前广场、西关什字片区等高峰拥堵路段开展了综合施治,取得明显成效。在公安部交管局2024年《36个大城市交通运行态势对比分析报告》中,全市道路交通状况持续保持A级水平,骨干道路荷载均衡度为Ш类城市最优,主干路平峰运行速度、骨干道出行时间、骨干道高峰拥堵消散疏解能力指数均高于Ш类城市平均水平。此外,据高德地图《2024年Q2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显示,全市道路拥堵指数同比下降11.26%。 (12)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常态化开展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组织和民警个人理论学习制度的重要内容,抓在日常,落在平常,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做实执法教育培训,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以邀请法制专家、办案能手、通过司考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上门授课等形式,现场指导解决执法难题,重点加强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审讯策略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员派驻制度实质化运行,确定七里河分局为试点推进单位,2024年底实现法制监督员派驻制、专职化,2025年上半年全市县级公安机关全面落实法制监督员实体化运行。加速推进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应用。目前,西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完成建设改造,已正式启动运行;榆中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已整改完成基础建设,正在设备进场、安装调试阶段;七里河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已通过评审,项目建设正在积极推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所管理工作,开展“监所业务大讲堂”、执法培训“送教到一线”活动,着力提高监所一线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 4.持续强化风险隐患的防范和化解。 (13)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任务分工,找准问题根源,分析研判风险漏洞,加强平台巡查监管、阵地建设管理,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细,推动建设全警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14)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夯实保密责任,严格履行保密工作“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强化安全培训,组织全警集中学习新修订《保密法》等,进一步增强对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工作形势的认识。强化技术防范,设置安全策略,落实保密检查,建立管理台账,严格审核公安网设备出入网申请,坚决确保网络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从严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15)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政治统领,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推动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不断提升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从严从紧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重任、其他班子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每名党员、干部做到权责对等、失责必问,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根据有关规定,市局机关党委积极推动落实市局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局机关直属党组织设立机关纪委或纪律检查委员。目前,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要求,相关单位规范设立了机关纪委,其余单位规范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16)持续增强“一岗双责”履职能力。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专题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督促局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杜绝只述职不述廉问题发生。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述职述廉等工作,市局领导班子对信访举报多、查实问题多的单位和部门领导班子进行提醒约谈,深入分析原因,逐一制定整改措施,从源头预防问题发生。 (17)进一步夯实监督责任的落实。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和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通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谈话等,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分管部门督导检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工作,着力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紧盯执法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力度,对核查属实问题严肃处理。 2.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8)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问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层面和省厅党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市委层面《2024年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措施》,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重点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大力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激发全市公安队伍的内生动力。 (19)大力纠治执法不规范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通过排查梳理案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积案清理。认真对照“清积案、提质效、促公正”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要求,检视问题、强化措施,专项清理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持续推动源头治理。建立科学合理、清晰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职责规范,制定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十五项措施”》,加大12389举报投诉转受案和查实问责力度。全面拓展内部监督,综合运用执法监督、个案核查、对抗督察、数字督察等多种手段,对民警的执法行为、工作作风等进行监督检查。 3.下大力气狠抓纪律作风建设。 (20)坚决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厉行勤俭节约,确保“过紧日子”的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措施,健全事前评估、事中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的内控管理制度,削减和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力促降低运行成本。从严从紧规范财政预算,召开预算项目编审会,对各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必要性、可行性研究论证,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及非重点、非刚性预算项目支出,并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保证每一笔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大力减少非必要性支出,坚持“非必要不采购”原则。 (21)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始终把纪律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铸忠诚警魂”活动等融合结合、一体推进,坚持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相结合,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在全警组织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不断提升全体民辅警的纪律意识和作风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发挥震慑警示作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宴请饮酒“六项规定”等制度规定,对违规查询公民个人信息、违反《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等问题,深入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和集中整治,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持续强化队伍作风建设。 (22)从严落实改进学风文风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持续在改进学风文风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全警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积极倡导优良文风,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坚持做到直奔主题、文有新意、简短精炼。认真研究确定重点调研方向和调研课题,确保调研工作有的放矢、主题鲜明,聚焦热点重点难点,深入开展“蹲点式”调研,按照调查研究“六个步骤”要求,制定具体调研方案,确保调研工作科学合理、走深走实,切实将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 4.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23)强化经费审核把关。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健全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强化经费预算统筹,规范财务审核流程。严格履行监督审核责任,完善财务审核工作流程和标准,规范线下报销单据审核程序,明确“先审核后支付”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财务审核质效。严格涉案资金管理。按照涉案财物移送程序,严格执行先审批再移送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指导完善相关台账,确保各类资金依规使用。继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确保经费支出合理合法,源头杜绝形式主义、铺张浪费等问题。 (24)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使用。坚决执行“八不准”规定,紧盯立项、招标、采购等各个环节,持续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不断严格财务制度,规范统一经费管理。严格按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对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开展交叉稽查,指导二级财务单位完善财务管理规定,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确保各类资金依规使用。结合党建包抓工作,对基层各单位经费管理使用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督促各级财务人员了解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熟知并掌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坚持用好管好经费。 (25)着力提升账户的监督管理能力。加强培训学习,制作《公安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实践思考》微课程,组织二级财务独立单位财务人员参加全市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及财会监督业务培训班,交流账户监督管理的心得体会、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类型,探讨创新工作方法,深化工作成果的有效举措,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素质。围绕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中央八项规定、预算执行、“三公经费”等,对二级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完善财务管理规定,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26)进一步规范项目采购程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严把审核关口,加强对采购招标的审核把关,明确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对2024年以来自行采购项目备案资料进行全面自查,并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管理,在编制采购文件前充分征求使用部门意见,明确项目采购方式、招标程序,确保采购文件符合实际需求;在招标采购后加强对采购项目资料的备案管理、文件归档,确保采购行为合法依规。 (27)全面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对国有资产的品牌、规格型号、使用部门、存放位置、资产状态等信息进行详细核对,对照资产账务逐一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确保资产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各项制度措施执行力度,明确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处置流程,为规范管理工作提供全面、可靠的动态数据和决策依据,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力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工作。 (28)强化“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建设。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完善制度内容,补充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缺乏,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有实体性问题,又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把催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状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 2.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29)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听取部门党组织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述职,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召开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推进会,就各直属党组织分批开展党建述职评议作出进一步安排,积极探索完善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推动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挂钩;加强反面警示教育,通过定期通报、阶段性督导、经常性提醒等方式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30)强化“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引领示范作用,明确党组织负责人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通过抓规范、抓落实、抓质量,切实推动“三会一课”规范化,将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将“三会一课”作为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的重要途径。周密制定学习计划,从程序上逐项细化,从环节上重点把控,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党务专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对“三会一课”制度再学习、再研究、再领会,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台账资料,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格式,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持续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基层部门党建工作开展了督导检查,点对点反馈问题、面对面指导解决,并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专干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做好基层党建的能力保障。 (31)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全面自查梳理各单位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专门作出规范、提出要求,最大限度发挥党费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质量。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党费报销流程及实施细则》,完善并坚持“两表两册一证”制度,要求各级党组织统一使用党费收缴记录账册、规范开具党费收缴专用收据,按期将本级党费上缴至市局专户,确保党费账册齐全、凭证票据资料完整。开展常态督导。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年底党建考核重要内容,对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严格实行定期公示制度,确保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阳光透明。 3.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工作。 (32)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紧抓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有利契机,结合公安队伍建设实际,科学分析、提前谋划公安改革后干部调整配备,选优配强各级领导干部,持续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落实交流轮岗,动态优化班子结构,逐步形成“成熟干部质优量足、年轻干部层次丰富、后备力量全面成长”的干部梯队。 (33)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制度。认真落实《干部选用条例》和职级晋升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十个不准”纪律规定和“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刚性要求,科学规范组织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动议环节和频次,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责任制和全程纪实制度,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任前档案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必要材料按照要求及时完整立卷归档。 (34)持续推进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灵活适度,刚性落实政法队伍干部交流规定,结合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组织开展领导班子配备情况摸底研判,准确掌握岗位空缺和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必须交流干部底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干部调整配备,选优配强科级干部,统筹安排交流轮岗,切实以岗位配备释放带动整体工作动能。 (35)加强专业人才教育培训。着力构建“教学研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围绕综合感知、实时指控、精确打击、全维防护、综合保障等新质战斗力核心要素组训施训,创新推出“双盲”情景模拟实战化训练,以科技创新和理念升级,全面提升公安人才教育培养。强化“法律练兵”,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法律法规知识等必学必训内容,通过会前学法、法制讲堂、以案释法、比武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练兵,梯次举办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执法技能比武竞赛法律知识测试和执法大数据智能化运用比武竞赛等。持续充实公安专业人才“血液”,加强公安专业人才源头招录,加强公安法制人才建设,鼓励全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四)持续抓好巡察、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36)穷尽手段抓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持续整改。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指示要求,全力以赴高标准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针对个别由于历史原因、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理念,对标整改方案和省市委要求,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细化整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常治长效,全面提高巡察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整章建制,杜绝问题改而又犯,以整改的实绩实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三、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公安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以贯之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持之以恒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严防边整边犯问题发生,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整改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改步伐,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跟踪推进。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政治监督、抓好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和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中,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规范,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结合工作实际,确保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问题发生,真正使制度成为规范工作、推动发展的有力保障。 (三)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忠实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深化公安改革,推进警务机制创新,提高公安工作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公安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兰州、法治兰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31-5168233 邮政信箱: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2号
中共兰州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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