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
对市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6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0-29浏览次数: 字号:[ ]

金熙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民宿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按照“全面采集、数据整合、标准共享、管用一体、深度应用”的工作思路,经过三年多的探索与实践,提炼固化网约房(民宿)管理经验,形成了“1123”网约房管理兰州模式(即信息汇聚省市一体1个系统,平台上线验证标识1道关口,房源核验线上线下2个环节,实人登记自主选择3类模式)并在全省公安系统推广。共登记、安装网约房(民宿)治安管理信息系统4076套(家),采集住宿人员信息10万余条,有效提升了新业态住宿行业治安管理工作水平和效能。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建章立制强保障。为有效解决网约房(民宿)新业态住宿行业治安管理难题,完善、规范网约房(民宿)信息登记工作机制,我局在多频次调研的基础上,依据《甘肃省公安机关网约房(民宿)治安管理办法(试行)》,秉承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制定印发《兰州市网约房治安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平台配合管理职责,明晰行业主体法律责任,强化公安机关监管职能,确保对网约房(民宿)治安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科技赋能强战力。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公安机关驾驭新业态下社会治安局势能力的需要,我局针对网约房(民宿)经营管理业务流程,专题研发网约房(民宿)治安管理系统,主动对接“美团”“途家”“小猪”“木鸟”等互联网平台,系统收集全省房源信息,充分发挥网约房(民宿)系统在服务公安实战方面的功能性作用,使之成为公安机关加强阵地控制、发现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新抓手。

三是警企协作强效能。强化与互联网电商平台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平台线上功能优势,一方面,联合平台发布上线须知,敦促平台网约房(民宿)经营户前往公安机关领取房源登记标识,开展系统安装和培训工作;另一方面,与平台进行系统对接,线上核验登记标识,对无登记标识的予以下线,形成了良性经营的管理态势,杜绝了无序上架、只进不管等行业乱象。

      四是常态监管强基础。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石,我局严把房源实地核验、标准地址登记、平台上线把关、系统采集信息等关口,通过派出所日常查、分县局月抽查、市局暗访查等途径,将网约房(民宿)纳入常态化监管、精细化管控,做优基层治理模式,做强基础数据采集,做到服务公安实战和服务营商环境“双驱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公安部门在加强网约房(民宿)日常治安管理,开展入住人员信息采集,打击整治网约房(民宿)内涉黄、涉赌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将积极建议协调其他职责部门齐抓共管,由住建部门加强网约房(民宿)装修过程中对房屋结构安全的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并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涉及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违法行为的查处;应急(消防)部门督导网约房(民宿)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卫健部门加强网约房(民宿)公共区域、公共用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开展从业人员健康审查,督促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文旅部门制定网约房(民宿)行业发展服务标准,加强电竞公寓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监督管理,推动网约房(民宿)等级评定、宣传推广和行业指导工作。通过各职能部门共商共治、统筹设计、细化职责、多向发力、靶向施策,形成管理合力,有效推动全市网约房(民宿)经济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兰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5168769

                         

 

                               兰州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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