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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企业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已被处罚!

2024-10-23 10:58:42 信息来源:兰州公安 浏览次数: 字体:[ ]

9月1日起,《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正式施行。依照《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反本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规定已出

可有些商家却在

违法边缘试探!

今年以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办了一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现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引以为戒。

1、兰州市城关区大雁滩立马电动摩托车经销部销售与强制认证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案

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城关区大雁滩立马电动摩托车经销部待销的2辆电动自行车存在改装鞍座、电池槽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菊良电动车车行销售不符合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案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城关区段家滩菊良电动车车行销售的立马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其标识与警示语、整车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城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4辆,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罚款24000元的行政处罚。


3、兰州市城关区摩托车市场臻盛电动车行销售与强制认证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案

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城关区摩托车市场臻盛电动车行待销的12辆电动自行车存在改装座椅、加装尾箱、更换蓄电池等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4、兰州德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案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兰州德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雅迪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标识与警示语、整车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6辆,罚款25188元的行政处罚。


5、兰州市城关区大雁滩买好车找老白摩托车行销售与强制认证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案

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城关区大雁滩买好车找老白摩托车行待销的5辆电动自行车存在加装蓄电池托架、更换蓄电池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兰州公安交警提示:改装电动自行车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电动车改装后,会导致原件与改件不兼容或原件无法承受改件的强度,致使电动车极易发生自燃及车身断裂现象,而且改装电动车,少不了重新布线,一旦从业者水平有限,电气线路不匹配,会导致车辆隐患重重,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更会给交通安全带来很大影响。

请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自觉抵制非法改装!兰州公安交警将持续严查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单位行为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提供拆除限速器、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非法拼改装等违法经营行为的,

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15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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