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安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效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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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兰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效做法。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宝成通报相关情况;兰州市“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中央驻甘及省、市15家媒体记者参加。 通报指出,近年来,“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频发,一些机动车驾驶人无视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罔顾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良俗,为追求虚荣与刺激,在街头巷尾随意“翘头炫技”、猛轰油门、招摇过市,在深夜时分肆意“炸街耍酷”、任性“追逐竞驶”,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干扰正常工作生活,市民群众反映强烈。今年5月,公安部、省公安厅先后统一部署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要求集中打击一批“飙车炸街”违法犯罪团伙、人员,查扣一批非法拼装改装车辆,查处一批非法改装窝点,建立一套长效工作机制,实现“飙车炸街”违法犯罪大幅减少、相关警情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兰州公安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创新战法,强力组织开展“兰剑·静音”行动,统筹部门警种力量、资源、手段,加强线索摸排、精准查缉、源头管控,“止噪音、打违法、溯源头、端窝点”,全链条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统一行动112次,出动警力6700余人次,警车1900余台次,查处非法改装车辆1145起、酒驾醉驾1472起,查处涉嫌“飙车炸街”违法犯罪案件15起,行政拘留8人,治安警告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形成强有力震慑,取得阶段性成效。 高位统筹强推进。兰州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强化举措。成立市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合成作战、治安、刑警、交警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分县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从各警种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建立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巡查管控、案件调度、督导跟进5项机制,树牢“一盘棋”思想,以“飙车炸街一日不除、专班一日不撤”的决心,通力协作、合力攻坚,形成握指成拳、合围出击的联合整治局面。 重拳出击严整治。以南北滨河路、罗九公路、东金公路等“飙车炸街”易发区域为重点,整合交警铁骑、特警PTU、派出所110等街面警力,实施“预警指令+定点盘查+机动巡控”联勤模式,每周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集中统一行动,突出显性用警,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集中查处了马某、张某、陈某3人涉嫌危险驾驶“摩托车翘头案”、彭家坪蔡某“摩托车翘头案”、马某“轿车漂移案”、苏某“轿车炸街漂移案”等一批典型案件。 创新战法强震慑。坚持“逢警必研、逢违必查、逢查必回访”,排查建立“飙车炸街”违法高发时段、路段及高风险人员台账206件、车辆台账206件。发动有奖举报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重点违法,收集线索206条,查实奖励24人次,奖励金额共21200元。全方位、多角度强化宣传,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报道320余条,在兰州公安、兰州公安交警新媒体平台发布短视频报道32条,总播放量超6000万、点赞超75万,随警作战直播11场次、互动人数超过65万,赢得网民一致好评。 部门联合打链条。积极对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会商衔接、管理联动、信息共享、源头治理等工作机制,对查处的非法改装车辆,进一步扩线深挖,追查改装渠道,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20次,排查涉嫌非法改装企业门店10家。对擅自改装摩托车的一家公司,依法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车辆改装行政许可的3家门店,责令限期改正。 总结经验建机制。滚动完善“飙车炸街”高发时段、路段及高风险人员、车辆档案等信息数据库,加强时空分析,找准活动规律,强化视频检索和人车关联分析,精准锁定活动对象,不断总结提炼技战法,探索形成“研、查、打、收、管”五步工作法和查处非法改装车辆“听、看、比、验”四字诀。 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提问:此次打击整治飙车炸街,有奖举报是一大创新亮点,能否具体介绍一下有奖举报的违法种类、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举报、如何进行奖励? 交警支队支队长徐刚:为严厉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从专项行动开始之日起,兰州公安就以有奖举报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飙车炸街”、非法改装销售车辆等违法行为和线索,最高可获得10000元奖励。举报范围包括“飙车炸街”人员及活动线索;非法销售、改装车辆的门店、窝点;加装可变阀门、尾喉、尾哨,改装声浪等非法改装车辆情况。 具体举报渠道有:一是拨打 0931-5167000或122、110报警电话举报;二是关注 “ 兰州公安交警” 微信公众号,通过后台留言举报;三是直接到辖区交警大队现场举报。举报信息越具体越好,一定要注明时间、地点、车辆号牌和举报人电话等相关信息,以便公安机关调查核实。 举报一经查实并将违法行为人查获的,将按2019年7月兰州市公安局和兰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兰州市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给予200元—10000元不等的奖励。公安机关将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有奖举报长期有效,欢迎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公安机关将逐一核查、从严查处。 中国网记者提问:前面通报中提到查处了七里河区彭家坪“摩托车翘头案”等3起典型案例,能否就具体案情及相关处罚处理的情况做一介绍? 交警支队政委车磊:3起典型案例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7月6日,接群众举报:有人驾驶机动车在七里河区彭家坪保利大都汇附近道路漂移、炸街。专班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嫌疑车辆及驾驶人苏某,并将其依法传唤。苏某到案后如实陈述了其为寻求刺激、炫酷取乐,实施漂移、炸街等危险行为的违法事实,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且苏某驾驶的宝马牌小型轿车存在非法改装排气装置的交通违法行为,辖区交警大队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后,将其涉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移交辖区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苏某做出行政拘留7日处罚。 2023年7月10日,接群众举报:有人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S223号路实施翘头行驶等危险动作。专班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该车及其驾驶人蔡某后将其依法传唤。蔡某如实陈述了其实施翘头行驶等危险动作,以寻求刺激、炫酷取乐的违法事实。专班民警迅速固定证据,对其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移交辖区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蔡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 2023年8月21日,接群众举报:“在北环路九安隧道东出口处,有两辆摩托车违法飙车”。专班民警立即调取相关路段视频资料,确认上述两辆摩托车存在严重超速,追逐竞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调查发现,路某、马某如实供述二人在北环路天源九号路口至万新路口行驶时追逐竞驶,时间长达10分钟,期间二人超速行驶、撒把行驶、随意变道超车,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对路某、马某依法刑事拘留。 兰州电视台记者提问:非法改装如何界定,哪些可以改、哪些不能改?比如加装的边箱、护杠和照明射灯等情况,这是市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能否给大家一个官方的权威回答? 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永刚:《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违反上述规定的,都是非法改装。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改装的合法范围包括:(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2)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3)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摩托车加装可拆卸的边箱和护杠是允许的,但是不能超过车把的宽度;个别车辆私自加装射灯,影响对向来车视线和交通安全,属于非法改装,坚决不允许。 下一步,兰州公安将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持续强化路面巡查、车辆检测、企业监管、有奖举报等措施,深挖彻查改装源头,坚决依法从严打击飙车炸街和非法生产、销售、改装行为,全力守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安宁。 兰州公安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们,一定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安全文明驾驶,摈弃侥幸心理,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守护城市安宁。市民群众有发现飙车炸街和非法生产、销售、改装行为的,请积极举报,兰州公安将逐一核实、坚决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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