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RATTANACHAROENSIRI KITIYARAT等三名外国人居留许可作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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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拟对以下三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 一、RATTANACHAROENSIRI KITIYARAT,女,出生日期:1977-08-24,国籍:泰国,护照号码:AC2440791,居留许可号码:101631393,有效期至:2022-11-30。 二、HYDYROV SERDARMUHAMMET,男,出生日期:1999-11-23,国籍:土库曼斯坦,护照号码:A1171817,居留许可号码:101384750,有效期至:2022-07-12。 三、LEE SO YOUNG,女,出生日期:1979-11-16,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76482987,居留许可号码:101631366,有效期至:2022-11-09。 宣布作废原因:原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 持证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至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外国人签证大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安大厦)办理居留证件变更或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居留许可将在公告之日起10日后被宣布作废。若继续持用已宣布作废居留许可在华居留或出入境,公安机关将按非法居留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2022年0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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