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1-27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部门职责

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是1997年依法设立的公安机关正县级戒毒机构,隶属于兰州市公安局,是目前甘肃省最大的戒毒场所,也是兰州市唯一的公安戒毒所。全所占地248亩,分为办公、管教、医疗、康复四个功能区。建所至今,已累计收戒吸毒人员4.6万余人次。现有戒毒床位1500张,属于特大型戒毒康复场所。为破解病残吸毒人员收治难题,减轻社会治安压力,2012年11月,戒毒所审时度势,开拓创新,建成了事业编正科级建制的州市戒毒康复医院,内设戒毒医疗科、医学影像科等11个科室,住院病床200张。戒毒康复医院的成立运行,是兰州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走在了全国同行前列,成为甘肃省禁毒工作亮点工程。

近年来,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戒毒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服务公安中心工作和禁毒工作大局,以推进法治文明监所建设、全力打造“智慧监管”为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厅“1351”总体思路和市局党委整体工作部署,按照“党建统领筑警魂、安全第一提戒效、服务基层扩战果、打造亮点创佳绩”戒毒康复工作思路,大力构建“服务为要、安全为重、高效和谐”的戒毒工作格局,牢牢把握“事前目标引领、事中考核推进、事后抓常抓长”三个环节和“规范化执法、人性化管理、精细化操作”三个结合,一体推进党建队建、收治收戒、安全管理、教育康复、疫情防控、禁毒宣传等工作,不仅实现了连续多年的队伍建设“零违纪”、安全管理“零事故”、疫情防控“零感染”、社会舆论“零炒作”的工作目标,而且在“团队、强基、规范、和谐”等四个层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平安兰州、法治兰州、和谐兰州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起连续七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级戒毒所;2016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强制隔离戒毒所“大收戒”工作成绩突出单位;2017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监管工作成效突出集体;2020年被省厅评为全省公安监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被省禁毒委评为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同年7月,被省厅记集体二等功1次。现为全国标兵戒毒所。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数1个。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后勤科、管理科、医务科5个科室、8个管教大队,管理一个戒毒康复医院等14个部门。

2、人员设置情况

2022年预算人数为223人 ,其中:在职人员147人(主要为民警94人、工勤16人、事业37人)其他人员76人,(主要为辅警68人、临聘8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本单位2022年预算共安排资金4550.68万元,较上年增加77.08万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

本单位2022年共安排人员支出3607.76万元。

2、公用经费

本单位2022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573.07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

本单位2022年基本支出共支出4180.83万元,较上年增加31.08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导致的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共安排项目支出369.85万元,较上年增加4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根据公安部、省厅监管总队工作要求,为切实消除公安监管场所悬挂点等安全隐患,有效防范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确保“压事故、将死亡、保安全”目标的实现的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新建管教大楼悬挂点进行整治,增加了相关项目预算40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本单位2022年一般性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369.8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1、戒毒人员食堂运行费128.25万元;2、戒毒康复医院运行费176.87万元;3、医疗废弃物处理费24.73万元;4、1号管教大楼悬挂点整治项目资金40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本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573.07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78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的晋级晋档导致公用经的车补统筹部分预算增加、退休人员增加导致退休人员公用经增加。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05.1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1、戒毒人员食堂运行费128.25万元;2、戒毒康复医院运行费176.87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总值3066.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价值1386.30万元,占资产总值45.2%;通用及专用设备固定资产价值1533.56万元,占资产总值50%(其中车辆价值303.5万元,占资产总值8.38%);文物和家具等价值146.94万元,占资产总值4.79%。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2021年在所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在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单位由财务部门牵头,各项目负责部门共同参与,开展项目预算绩效的相关汇编工作。项目预算部门申报项目,由财务部门汇总后对预算的执行及可行性进行充分调研,并由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排序,根据项目设必要性,运用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等手段,编制预算汇总表,由内审部门牵头对所报项目的金额进行事前审计,核定项目资金,在 “花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方针下,尽量用最少的资金发挥最大的功效。在审计部门内审后,项目交由所机关党委会上会集体研究,最终确定预算项目。财务部门汇同项目负责部门编制预算绩效,确保目标设定与部门履职相适应,目标依据充分,切实保证财政资金落实到实处、产生最大效益,并汇总市公安局上报市财政局审定。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我单位对2021年的预算从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出发,进行了全面的绩效管理,将相关项目绩效分为三大类,全方位对2021年的绩效进行分析,破解预算执行的难点。在预算执行中,我单位重大项目将上所机关党委会集体讨论通过,一般项目将在所审计部门审核下,由财务部门按相关规定完成支出。

2021年我单位预算资金4550.68万元。其中基本资金4180.83万元,项目资金369.85万元。按照要求都编制了相关的绩效评价表,对所有资金均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全面管理。我单位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对绩效进行全面分析。转移支付待资金分配后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

在2021年项目执行中,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申报中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由财务部门与审计部门对项目绩效运行进行全程监控,保证项目的实施方向与预算绩效编制相一致。在项目结束后开展绩效考核,认真组织自评。对各项绩效指标逐一分析、核实把关,核查相关资料,提出问题进行整改,对我所的绩效情况进行评估打分,从严要求,保证了自评工作的质量。积极运用评价结果,拟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问责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效评价工作的应用作用。做到绩效目标申报率、绩效评价覆盖面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率100%。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

我单位2021年项目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对各个项目的预算绩效具体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并经市财政局第三方评价后予以通过;在2021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按照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严格执行,待2021年预算执行完毕后,将组织财务部门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自查,并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执行2021年部门预算,切实履行预算执行预算主体责任,加强本部门及单位预算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2021年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合理安排确保资金使用进度。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给各预算申请科室分解预算,明确支出任务。确保资金及时支出,对基本支出做到均衡支出,项目支出按照合同约定和实施进度支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尽快发挥作用。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从紧从严控制运行成。形成支出必有效,支出必有责的绩效管理机制。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

我单位将在2021年的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总结绩效目标编制的问题,努力细化相关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编制的更加全面细致,使绩效更能有效的监管财政预算支出。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纳入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资金369.85万元,主要的项目支出有一个一般性专项业务类项目—公安禁毒专线,该项目由5个小项目组成:1、戒毒人员食堂运行项目;2、戒毒康复医院运行项目;3、医疗废弃物处理项目;4、1号管教大楼悬挂点整治;5、化粪池及污水管道日常维护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本单位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戒毒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戒毒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xls
      戒毒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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