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金湾治安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1-27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部门职责

兰州市公安局金湾治安分局主要职能:负责兰州石化公司生产区和生活区的维稳、防恐反恐、治安保卫和自然灾害事故的处置等工作,为企业的安全稳定生产提供保障。掌握影响稳定、危害辖区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上级公安机关提供重要信息,分析、预测社会治安动态,及时、准确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政治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以及治安案件的查处。负责组织集中行动,协调处置重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依法监督辖区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和治安防范工作。负责辖区的禁毒工作,严厉打击吸、贩毒活动。负责刑事拘留、提请逮捕案件的审核报批。负责分局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信息通信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反恐防爆工作,收集掌握反恐情报信息,部署开展反恐怖斗争,制定打击处置恐怖活动的方案。负责对分局的财务和装备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为公安工作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负责辖区派出所的建设和管理。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根据兰州市编委(2013)3号文批准,2013年10月原兰州市公安局金湾分局、兰州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两局合并成立兰州市公安局金湾治安分局。政法行政编制120名,内设机构12个:纪委(监察室)、办公室、政工科、装备财务科、指挥中心、科技通信科、法制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警大队、反恐防暴大队;派出机构3个:福利区治安派出所、山丹街治安派出所、西柳沟治安派出所。2018年,经兰州市政府2018第43号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兰州市公安局关于金湾治安分局和窑街分局改制的报告》,将我单位全部人员进行了分流,截至目前,调离、退休等剩余44人,全部在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工作,以上44人因机构体制改革等原因,一直未办理人员调动手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仍然由兰州市公安局金湾治安分局列支。

2、人员设置情况

2022年在编人员44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实际在职人数4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44人)。退休人员57人,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移交社保局管理。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本单位2022年预算共安排资金813.46万元,较上年减少228.00万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单位2022年共安排人员支出686.91万元,明细如下:

在职人员工资392.62万元。其中统发基本工资215.24万元,统发津贴177.38万元,实际在职44人(其中行政44人),年人均工资8.92万元。其中:行政在职统发工资人员50人(县级9人,科级35人),。

在职人员采暖补贴32.72万元。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冬季取暖补助支出。实际在职人员44人,年人均取暖费0.74万元。

其他津贴补贴39.60万元(行政在职民警44人,执勤津贴按县市级二类(市地级一类)标准发放人数18人×40元/人·日×22个工作日·月×12个月=19.01万元;按市地级二类标准发放人数26人×30元/人·日×22个工作日·月×12个月=20.5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69万元: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实际在职人员44人,年人均1.49万元。

医疗保险68.70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42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2万元。全部为工伤保险。

在编在职人员公积金49.27万元(统发在职44人)。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49万元。民警加班补贴37.49万元。行政在职44人×710元/人·月×12个月=37.49万元。    

2、公用经费。本单位2022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126.55万元,明细如下

办公费25万元。

压缩5%综合办公费1.81万元。

水费2万元。

电费4万元。

邮电费1.36万元。

公用取暖费26.88万元,办公及业务用房面积7679.84平方米×7元×5个月=26.88万元。

差旅费2万元。

培训费3.23万元。

工会经费3.14万元。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

福利费9.82万元。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

退休公用经费2.85万元。500元/人·年×57人=2.85万元。

其他交通补贴44.46万元:①、非统筹40.01万元;②、统筹4.45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单位2022年基本支出共支出813.46万元,较上年减少228.0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3人(其中调出10人,死亡1人,退休2人),相关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共安排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无。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2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126.5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办公费25万元;压缩5%综合办公费1.81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36万元;公用取暖费26.88万元;差旅费2万元;培训费3.23万元;工会经费3.14万元;福利费9.8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2.85万元;其他交通补贴44.46万元:①、非统筹40.01万元;②、统筹4.45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8.2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的公用经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房屋建筑物情况:办公及业务用房面积7679.84平方米。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2018年因机构体制改革,人员全部分流,资产全部划拨。财务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要求,继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金使用规定。注重实际,抓好全面落实。根据制定的整体绩效指标,规范程序,确保绩效考核按时间节点进行推进,跟踪检查和质量考核,保障预算有序推进。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2022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编报,并上报审核。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

本单位绩效目标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便于跟进考核。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

本单位共对整体绩效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整体支出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进行全面分析计算,自评结果为优,达到了部门效果目标。满意度方面,服务对象和群众对社会治安总体满意度全部满意;社会效益方面,及时化解矛盾,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无严重危害社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做到了社会治安井然有序。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

2022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仅对整体绩效进行了自评和评价。相关支出均按照预算绩效进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一是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仍有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本单位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纳入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预算单位纳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 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金湾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公安局.xls
      金湾分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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