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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推荐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候选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2021-12-23 09:51:41 信息来源:全市评选推荐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65号),通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经全市评选推荐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拟推荐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广武门派出所所长、三级高级警长宋治国同志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候选对象,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张伟同志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候选对象(备选)。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评选条件附后),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实事求是反映相关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联系电话。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公示期满后将按照相关程序推荐。

联系方式:0931-5168115、0931-5168098(传真)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2号

邮政编码:730030

附: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诚党的公安事业,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特别是条件艰苦地区、任务艰巨繁重岗位,恪尽职守、务实苦干,在完成重点难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发挥显著作用,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有重大影响,得到普遍认可;

三、坚持人民至上,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竭诚为民,密切联系群众,执法公信力强,得到各方面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四、坚持求真务实,刻苦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实践,积极改革创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深化公安改革和推进基础工作等方面创造宝贵经验;

五、严守党纪国法,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参加工作以来,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诫勉;

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拥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保持积极向上生活态度,邻里团结、家庭和睦;

七、一贯表现优秀,典型示范作用突出,曾荣获个人一等功以上奖励,或受到市(地)级党委、政府,省部级单位及其工作部门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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