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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结果公示及政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兰州市公安局 字号:[ ]


现将兰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结果予以公示,并将政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

本次应参加体检303人,实到 298人,自动放弃体检5人,其中体检合格225人,不合格40人,复检33人。

二、复检要求

(一)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 13日(星期一 )上午8:00,在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滨河东路739号)门口集合。

(二)注意事项

1.参加复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准考证。

2.参加复检人员要求空腹,自带复检费。

3.复检人员务必于 11月 13日上午8:00到达集合地点,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三、政审工作

体检合格人员自行打印政审表(附件2),于11月14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将政审表交至兰州市公安局大门东侧一楼大厅内。

政审表填表说明:政审表为双面打印,考生本人填写基础信息、个人简历、考生承诺、社会关系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结论栏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县、区公安局分别填写政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未填写政审意见或未加盖印章的视为政审不合格。

咨询电话:0931-5168102

附:1.兰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结果.xls

    2.兰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xls

   

 

 

                             兰州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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